根据《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实施意见》(粤人社发〔2015〕54号)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企业申请稳定岗位条件的通知》(肇人社发〔2016〕128号)规定,企业申请稳岗补贴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:1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;2、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(全市登记失业率为2.36%)。符合上述政策范围和基本条件的企业,按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%给予稳岗补贴。经审核,中国银行有限公司肇庆分行符合上述稳岗补贴基本条件,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202560.94元。现予以公示(详见附件),公示期限为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,共七天。如对公示的信息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,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,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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附件:申请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企业情况公示表
肇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2019年11月19日